2009年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邀请公告
发表时间:2009-7-10
2009年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7月2日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办公室委托,对2009年全军统筹网上集中采购药材及伴随服务进行网上集中采购代理服务,特邀请合格的药材生产企业和进口药材总代理商参与和报价。
一、邀请参选企业条件
1、受邀企业为买方邀请的合法国内药材生产企业、进口药材全国总代理商。
2、受邀企业标准:
(1)原则上企业年销售规模(以2008年全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金额为准)人民币1亿元以上;
(2)企业信用良好,药材质量优良;
(3)2007年第一季度以来,在国家、地方和军队药品质量公报中无假、劣药记录,未发生严重药品不良事件;
(4)参考2007年全军统筹供应参选和成交履约情况,在2007年全军统筹供应中,凡存在递交虚假资料、中选后不签订购销合同、中选后撤标、不供货、价格欺诈等违规、违约行为的生产企业,视违约情况,所有品种或部分品种不予邀请。
二、集中采购买方
全国范围内的军队医疗机构,包括中心医院以上医疗机构、疗养院和部队医疗卫生机构,各军区药材供应站(详见采购文件《医院简况》和《药材供应站名录》)。
三、统筹药材采购目录
详见采购文件《药材采购目录》。
四、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一年,以《药材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回款期限及方式
自行结算:中选企业选择自行与军队药材供应站结算货款,结算时间为军队药材供应站验收入库后90日;
银行结算:中选企业选择通过由结算银行提供现款现货结算服务,结算时间为军队药材供应站验收入库(包括军地联合配送企业配送到位的药材),并进行财务确认后15日内。选择此方式的中选企业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结算主体(即中选企业或其全国总代理商)。结算服务费由结算银行根据各药材供应站的实际回款时间,按照货款金额的1.9%~3.0%收取。具体收费方式及流程参加本文件及《结算协议》的规定。
六、申报和入围竞价报价时间
申报报价时间:2009年7月27日9:00至2009年7月28日17:00截止。
入围竞价报价时间:2009年8月6日9:00至2009年8月7日17:00截止。
相关事宜:以http://www.emedexchange.com有关信息为准。
七、参选资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合格的受邀企业和品种资质要求”。
八、采购文件获得方式和有关文件确认
1. 已注册企业凭帐号密码或CA证书登陆“海虹医药交易网”系统后,选择“注册服务”菜单中的“2009年全军统筹项目文件”项目,查看《邀请函》、《采购文件》、《受邀企业供货承诺函》和《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等;
2.持有CA证书的企业,对《受邀企业供货承诺函》和《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在网上提交和进行注册品种申报及信息核对;
3.未持有CA证书的企业,须将《受邀企业供货承诺函》和《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打印加盖公章后,与2009年7月16日前递交至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邮戳日期为准);
4.未在海虹交易网注册的企业,请登陆海虹医药交易网站(www.emedexchange.com),点击网站右侧“用户登陆”中“申请注册”,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点击“提交企业信息”。海虹客服人员将在2个小时内(工作时间)将审核结果发送到客户邮箱,请客户根据邮件中要求文件进行注册。
公司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君联分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浙江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59607866 010-59607863
联 系 人:何先生 赵先生
传 真: 010-59607875 010-59607876
电子邮件: qjtc2009@126.com
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办公室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